- 56人!事业编!2025年江苏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6/18 阅读次数:[21]
2025年江苏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好地选拔 适岗技术人才,优化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地质局所属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等17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岗位及人数
PART.02、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20日9∶00-6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0日-6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0日9∶00-6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6月20日9∶00-6月29日12∶00。
(二)考试
考试方式:
A类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
B类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大纲。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
请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地质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50分(总分100分)为合格。
二、资格复审
A类岗位,报名成功即可进入资格复审。
B类岗位,笔试结束以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短信、邮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4)其他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等)。
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核、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主动放弃。B类岗位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技能考核人选。
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地质局网站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在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者中,根据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两项成绩之和出现同分,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地质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 A类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2. 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省地质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在规定期限30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 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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