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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6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8/8 阅读次数:[30]
  •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互促并进,现就做好2026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公告速览

    “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重点人才工程分为顶尖人才攀峰计划和领军人才集聚计划两大类:

    (一)顶尖人才攀峰计划

    重点支持国际重要科技奖项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来盐创新创业。申报类别包括顶尖人才和人才攻关联合体,具体条件见附件1—2。

    (二)领军人才集聚计划

    重点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需求,大力支持能够突破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领军人才(团队)。申报类别包括创业类、创新类和社会事业类,具体条件见附件3—7。

    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入选对象支持政策按照《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关于给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拨投联动支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1.顶尖人才方面。对能引领我市产业发展,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创业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人才综合资助、创新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

    2.人才攻关联合体方面。对入选的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攻关联合体,给予300-1000万元经费支持。

    3.领军人才(团队)方面。对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达到国内一流、行业领先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给予50-200万元资助,其中全职创新的资助上限提高50%。对从市外全职引进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给予100—300万元资助,人才给予30—100万元资助。

    (二)拨付渠道

    所需财政资金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涉及各区的,按市、区财力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其他县(市)由同级财政承担。

    (三)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入选对象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优先向政府投资基金或社会投资机构推荐融资支持。对发展潜力大、项目质量好的领军人才项目,通过“拨投联动”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股权投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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