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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人!宿迁市2026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6/8/15 阅读次数:[11]
  • 宿迁市2026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速览

    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6日至2008年8月22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 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七)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八)本次招聘不设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 2027年2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qhrss.suqian.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8月16日9:00-8月22日16:00。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2.资格初审:2026年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3. 陈述和申辩:2026年8月16日9:00-8月23日18: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4.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8月16日9:00-8月24日12:00。

    5.缴费确认:2026年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

    (三)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2.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3885),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26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时间:2026年8月29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 笔试合格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 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6.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报名资格复审

    1.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3. 递补规则:经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 面试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5. 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试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 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 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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