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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人!2026年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 2026年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告速览

    招聘对象

    (一)公开遴选

    1. 遴选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市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市级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2.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职位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应分别达到最低服务年限3年和5年。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任职条件。除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报名截止时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 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面向在市内国有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中央和省设在宿迁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2.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须担任与拟公开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在八级以上管理岗位。

    国有企业管理岗位人员,须担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为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且所担任职务与拟选调职务层次相当。

    上述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者已经被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历,除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且近3年至少有1次为优秀。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层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报名截止时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部门职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报名网站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凡填写虚假信息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

    ksjdzx/index_1.shtml)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6月10日9:00至6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6月10日9:00至6月19日12:00

    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联系。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也可联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认定。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未按部门要求补充相关个人信息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报名后,报名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报职位取消且未成功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费用。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6月24日9:00至6月2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情况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6年6月20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资格。

    考试程序

    (二)笔试(专业加试、适岗评价)

    所有报名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根据需要可增加专业加试和适岗评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专业加试主要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专业加试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报名人员于2026年7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和合格线。

    对设适岗评价的职位,从笔试(专业加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专业加试成绩累加之和,按照与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适岗评价人选(参加笔试、专业加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专业加试、适岗评价)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若同时开展专业加试和适岗评价,笔试(专业加试、适岗评价)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专业加试成绩×35%+适岗评价成绩×30%;若只开展适岗评价,笔试(适岗评价)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适岗评价成绩×40%;若只开展专业加试,笔试(专业加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50%。

    适岗评价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组成适岗评价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计分。

    (三)资格复审

    对无适岗评价的,在笔试(专业加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适岗评价的,在适岗评价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为县(区)党委管理干部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公开遴选报名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开选调报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有适岗评价的职位,报名人员需按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要求提供工作实绩、考核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部门取消适岗评价或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有适岗评价的,根据笔试(专业加试、适岗评价)综合成绩按照与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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