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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人!国企!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是射阳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为满足楼宇亮化管理及日常保障工作需求,充实楼宇亮化管护队伍,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能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服务意识,能适应工作压力。

    (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相关专业参照附件3:《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招聘程序

    一、报  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12月1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劳动就业中心(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S226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侧150米路南,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东二楼)。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2:《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县城管局全程参与指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一线电工岗,1名)为持有双证的紧缺技能人才岗(详见附件1《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设1:2开考比例;岗位2(智慧照明系统运维人员岗,1名)设1:3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委托射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方式、科目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总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

    (4)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劳动就业中心(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S226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侧150米路南,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东二楼)。

    2.面试(总分为100分)

    1. 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

    2. 考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由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县城管局全程参与指导,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县城管局全程参与指导,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政府网站、射阳就业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拟聘用人员不再递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报城管局党委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 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薪酬按照射阳县城市照明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职工性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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